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党建扶贫 > 正文
    购物车
    0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发布者:蔡晓燕
    2017-04-15 16:12:59   转载

     2016年6月24日至8月3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扶贫办进行了巡视,10月2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省委政治巡视要求,切实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紧紧围绕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贯彻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即知即改、立说立行,不折不扣地完成巡视整改任务。

      1.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扶贫办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整改工作任务。整改工作在办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办党组书记总负责、其他办领导落实分管责任,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问题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促工作。

      2.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压实整改任务。根据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先后四次征求相关方面整改意见、三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了对账销号制度。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紧紧围绕巡视整改方案,主动对标定位,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不能即时解决的问题,明确任务和时限,分步抓好整改落实。

      3.加强督促检查和制度建设,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围绕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对照检查,全面进行整治,及时开展年度巡察,主动听取基层意见,着力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在夯实基础、健全制度体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截止目前,整改到位的占52%,基本整改到位的占35%,正在整改落实的占13%。

      二、对照巡视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认真履职尽责,着力解决“扶贫工作全面纵深推进不够,贫困面积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状况还未根本改变”的问题。

      1.创新完善全省脱贫攻坚顶层谋划。制定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了“1+17”精准扶贫方案。同时,结合省情实际,先后出台了贫困退出验收办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实施办法、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精准管理政策措施,修订了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编制完成了全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六盘山、秦巴山、藏区三大片区《实施规划》,各行业部门也分别出台了教育扶贫、医疗救助、富民产业、交通扶贫、低保和扶贫衔接等10多个行业扶贫政策,有效地规范和保障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2、稳步推进扶贫体制机制改革,精准扶贫活力进一步增强。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精准扶贫,不断创新完善精准扶贫投入、方式、监管和保障等工作机制。在投入方式上精准配置,2016年中央下达我省各类扶贫资金73.95亿元,较上年增加23.98亿元,增长47.9%。严格执行省、市、县增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政策,省级安排扶贫资金19.76亿元,增长60.7%。在资金整合上精准引导,在2015年整合440亿元涉农资金的基础上,2016年继续整合省级22个部门资金568亿元,切块到县,集中用于脱贫攻坚。在金融服务上精准支持,坚持把金融资金支撑作为“六大突破”的核心,以贴息、担保、风险补偿、设立各类基金为支点,累计撬动银行贷款和社会投入1304亿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累计放贷431亿元、贴息19.2亿元,惠及95.8万户、395.5万贫困人口。在社会帮扶上加强力量,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和社会参与等五个方面开展项目对接。在天津、厦门帮扶的基础上,新增福州、青岛分别对口帮扶定西、陇南,实现了“两州两市”对口帮扶全覆盖。

      3.以“七个一批”为抓手,因户施策多维度提高“两不愁三保障”水平。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七个一批”清单式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产业发展、劳务输出、易地搬迁、生态保护、教育扶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等“七个一批”及危房改造、饮水安全实行清单式管理,使行业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力量进一步聚焦扶贫对象,确保贫困人口致贫原因按行业标准认定、帮扶措施按行业政策落实、行业政策由业务部门培训、贫困退出按行业标准验收、数据录入按行业统计口径审核。

      (二)进一步靠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在党建工作上投入的精力不足,抓得不紧、不实,个别党支部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规范”的问题。

      1.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工作是最大政绩”理念,按期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换届选举和18个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省扶贫办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推进党员组织关系清理、党费收缴清查等党建“七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完成了党员年度信息统计工作,在全办开展了“戴党徽、亮身份、践承诺”活动,为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打牢基础。

      2.加强检查指导,不断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加大了对基层党组织的检查指导和重点帮带力度,制定巡察工作、约谈工作、“三述”等“三个办法”,先后三次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支部检查督导基层党建工作,对支部建设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进行专项通报,逐一落实整改。各支部严格落实“4+1”组织生活制度,全面反思近年来支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责任到人。及时建立和完善了党员信息、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阳光在线”问题反馈及处理、“党风政风”检查、年度巡察、落实“3783”主体责任、办系统党员大会考勤情况等多项信息登记档案,进一步规范了支部工作和党员管理教育。

      (三)强化压力传导,着力解决“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866’检验衡量标尺不够严格,对重点事、重点人、重点问题关注不够”的问题。

      1.加强教育引导。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严格按照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866”检验衡量标尺相关精神和具体要求,落实了“三述”“述党建”和党建工作专项测评,强化各级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担当,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得到了加强。

      2.强化压力传导。实行了“866”检验衡量标尺“工作纪实登记制度”,将办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均纳入登记管理范围。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党组主要领导与处室(单位)负责人谈话50多人次,班子成员针对分管处室(单位)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先后进行谈话提醒90多人次。内部巡察期间,各巡察小组与机关和各直属单位所有党员、干部进行了一对一谈话。通过层级约谈,较好解决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压力传导递减等问题。

      3.紧盯问题落实整改。针对从严管党治党方面自查自纠的问题和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组织开展了3次“回头看”,按照挂牌消号、限期整改要求,强化了问题整改兑现,加强了对重点事、重点人、重点问题的监督管理。

      (四)加强执纪监督,着力解决“驻办纪检组抓廉政教育的普及性、深入度不够”的问题。

      1.建立工作制度。及时从建立完善驻办纪检组内部制度和工作规范抓起,研究制定了《派驻纪检组工作规定》《纪检联络员制度》《驻办纪检组岗位职责》等工作制度,与办党组联合制定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与机关党委联合制定了《“866”衡量检验标尺纪实手册》。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开展了主体责任落实、廉政教育、反“四风”检查和约谈。

      2.全面掌握情况。加强了与驻在部门各级领导和干部日常交流和沟通,注重了在密切工作关系中,全方位了解各方面情况,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研究建立了与驻在部门工作信息交流和驻办纪检组联络员机制,为全面及时了解掌握部门有关情况提供了保证。紧盯人、财、物等关键领域和关键岗位,收集梳理资料并综合分析,及时掌握廉洁风险点。通过加大对驻在部门主体责任落实的督导检查力度,促进了“两个责任”相通共融、全面落实。

      3.加强廉政教育。及时传达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坚持每季组织1次警示教育活动。指导办机关纪委发挥职能作用,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纪委主抓的日常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做出具体安排。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提拔使用不够重视,还未形成办机关与下属单位间的干部交流机制”的问题。

      1.进一步加强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准确把握省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新精神新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改进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加强对年轻干部的锻炼和培养。制定了《省扶贫办2016年干部培训计划》,建立了年轻干部定期培训制度,拓宽干部培训锻炼渠道,去年先后组织参加各类培训10期,培训干部36人次,促进了年轻干部能力素质的提升。主要领导与年轻干部定期谈心谈话,注重让年轻干部参与调研和政策制定,在脱贫攻坚一线经受锻炼,增长才干,调动了年轻干部工作积极性。

      3.完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按照《甘肃省重点岗位领导干部交流办法》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对在同一岗位、同一单位任职时间过长的干部进行交流,增强了干部队伍生机和活力。

      (六)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执行廉洁纪律不够实化、细化和责任化,基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漏洞比较多,扶贫资金和项目存在重分配、轻管理现象”的问题。

      1.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集中整治。通过市县自查、省级部门联合工作组督查,对巡视反馈的相关问题和近年来扶贫领域多发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各地结转结余资金整改情况督查、检查,查处了扶贫资金超范围使用、滞留延压以及违规调项等问题。与纪检部门联合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预防和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有效扼制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促进了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安全使用。

      2.积极构建联合惩防体系。与检察机关建立了扶贫领域基础数据联通机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信息监管联通机制,健全了线索快速移送和案件查办协作配合机制,实现了举报线索与检察机关的有效衔接。加强了对审计问题的整改查处,开展了全省扶贫资金的交叉检查,配合审计部门初步建立扶贫对象识别审查审核机制。发挥12317举报电话和“阳光在线”直播节目的监督作用,逐一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了解,妥善组织处理。

      3.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监管责任。初步建立并形成了省市县乡齐抓共管的扶贫资金监管格局,强化扶贫资金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完善了乡村两级扶贫资金项目监督机制。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自主权下放到县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县级管理主体责任,县级党政一把手为管理第一责任人,县委书记负责扶贫资金监管的廉政责任,县长负责扶贫资金的规范运行、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效益责任。

      (七)转变观念改进作风,着力解决“对一些地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缺乏有效对策”的问题。

      1.实事求是制定贫困县退出计划,解决层层加码问题。坚持时间服从质量,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再次对全省58个贫困县和17个插花县摘帽退出指导时序和贫困人口脱贫计划作了反复测算和分析,印发了《全省“十三五”贫困县摘帽退出指导时序》,指导贫困县有序摘帽退出,防止个别地方出现“急躁症”。

      2.全面核实脱贫数据,解决脱贫退出不真不实的问题。在原有基础上,制定实施了更加严格的贫困退出验收办法,将贫困人口11项指标、贫困村20项指标、贫困县7项指标均设置为否决性指标,将行业部门项目验收意见作为退出验收的主要依据,把国家公布的贫困识别标准和脱贫验收标准分开,将我省2016年收入验收标准调整到3500元,确保贫困人口脱贫退出时稳定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用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的高标准提高脱贫质量,保证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

      3.强化真帮实扶,着力解决形式主义的问题。针对个别地方出现的一些形式主义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下发《关于扶贫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的通知》,重点从深入把握精准内涵、减少展板表册挂图、科学制定脱贫时序、防止产业扶贫盲目跟风、严格扶贫资金监管、完善驻村帮扶工作、创新调研督查方式等八个方面着手,深入查找在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精准帮扶等工作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各地普遍制订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责任,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正在得到有效克服。

      4.注重扶志扶智,解决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针对一些贫困群众等靠要的思想严重,主动脱贫的意识和能力较弱的问题,加强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脱贫致富先进典型,改进扶贫方式,推广省检察院双联扶贫工作中现场教学、基地实习、严格考核、颁发证书、后期扶持的中长期培训模式,充分调动贫困群众主动脱贫的热情,提升贫困群众靠自身努力脱贫的能力。因地制宜,因人施策,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式扶贫”的路子,不断提高参与式扶贫水平,增强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

      (八)加大教育和监督力度,着力解决“一些干部对扶贫政策把握不够精准,贯彻落实不紧、不实、不到位”的问题。

      1.加强教育引导,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加大整风肃纪力度,着力解决思想和作风上的问题。同时,采取专题培训、实地培训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中层干部开展了扶贫政策及业务工作培训,加深对国家扶贫政策和我省“1236”扶贫攻坚、“1+17”脱贫攻坚方案、“双联”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主动关心干部职工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有效增强了扶贫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积极推进“效能风暴”行动,加大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力度。以深化效能风暴行动“五大攻坚战”为抓手,狠抓作风建设,加大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力度,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定期巡察、随机暗访等有效方式,及时查找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纠正错误,鼓励先进,弘扬正气。

      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扎实推进巡视整改不断取得新成果

      1.强化“四个意识”。始终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学习,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增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信心和决心。

      2.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增强工作的政治性、原则性,进一步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党风廉政建设、抓牢制度建设,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更加有效的压力传导机制。

      3.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在风险诱惑面前头脑清醒、保持定力,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充分运用好巡视整改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查漏补缺,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扎实扎紧制度的笼子。

      4.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并抓好落实的,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要求,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坚决采取措施,狠抓整治落实。同时,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和改进,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果固化形成抓常抓长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931-8894005

      邮政信箱:兰州市皋兰路29号机关党委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